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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国内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为加大政策集成,发挥政策合力,系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日前,***、国家***通过专家公开评审,评选出石家庄、唐山、铁岭、齐齐哈尔、铜陵、南平、荆门、韶关、东莞、铜川10个城市为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加上2011年,北京、深圳、重庆、杭州、长沙、贵阳、吉林、新余8城市被选定为首批示范城市,目前,全国共有18个城市成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业内分析认为,设立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是对已有单项节能减排政策向政策集成转型的探索。在全方位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支持下,示范城市有望做出表率,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上走在全国前列。据了解,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将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产业低碳化、建筑绿色化、交通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服务业集约化等六大方面展开。

  从2011年开始,国家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城市作为平台,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旨在以整合财政政策为手段,全面开展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是对已有单项节能减排政策向政策集成或综合示范转型的探索。

  作为首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北京市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促进作用,很早便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节能量和碳交易、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奖励、新能源车示范运行等。对符合条件的资源利用企业减免税收,促进了尾矿、粉煤灰、钢渣等工业废弃物的转化利用。对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支持政策的项目,在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360元/吨标准煤配套奖励。

  据悉,国家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示范城市统筹安排使用。因素包括工作量、节能减排效果、长效机制建设三大类,各占一定权重。与此同时,***、国家***对综合奖励资金施行绩效管理,要求明确绩效目标,量化绩效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实施绩效评价,其中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示范城市获得奖励资金可在统筹计算的资金额度基础上上浮20%;评为合格的示范城市将不予以浮动;评为不合格的示范城市将扣减20%资金。“中央财政的全方位支持,就像是杠杆,有望撬动整个节能环保市场。”中国节能协会的一位专家表示。

  有业内人士称,中央财政支持能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能带动更多的资本流向节能和环保产业,有利于真正把节能环保产业做成战略性产业,同时也有利于建立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

  不过,北京某用能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仅靠财政支持,推动节能降耗仍存在一定现实困难。

  据测算,北京市工业领域综合改造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在3000元至3600元,非工业领域综合改造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在6500元至7500元。按照今年8月北京市刚刚提高的节能改造奖励标准,工业领域总奖励金额为60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领域总奖励金额为800元/吨标准煤。按此计算,奖励金额也仅能抵消节能改造成本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