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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建首个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

    11月25日,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广州举行了《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推动城乡规划创新转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等领域全面深化省部合作,力争到2020年,广东省城市低碳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明显提升,试点示范项目、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突出,成为全国领先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

  广东谋划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将以规划为统领,走集约、智能、绿色和低碳的城镇化道路,探索适应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策略,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多中心、网络化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以及组团式、紧凑型城市空间形态。

  “碳规”,这是广东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的一大亮点,就是在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这“三规”的基础上,探索研究编制“碳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广东将创新城乡规划编制方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体系和协调机制,按照“以功能定项目、以项目定指标、以指标定控规”的原则,从区域发展、环境安全、产业布局、资源利用等方面加强科学调控。完善“碳规”体系,关键要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评价指标,指导各地研究编制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之中。

  广东将制定城乡规划管理落实低碳生态要求的工作规程,并以珠三角为试点,健全从规划编制到实施全过程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并将总结光明新区、深圳前海、中新广州知识城的经验,形成符合广东特点的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标准,指导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绿色生态城区。

  根据《协议》,广东将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低能耗自循环处理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构建绿地生态网络等。

  “摒弃‘以车为本’的陈规,构筑多样化的交通体系和可步行城市。”在正在制定的《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指引》中提到,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建设BRT、轨道交通等大运量通勤系统及设施,完善城市快速公交、轨道交通管理,提高公共交通线网密度,鼓励并扩大公交出行;推广绿色交通工具和智能交通系统应用,规划零排放公交线路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气)区,减少交通碳排放。

  同时,将建立低碳化能源供应体系。推动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扩大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积极推动分布式能源建设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分布式能源站点规划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引导分布式能源项目应用和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探索“智慧能网”技术在能源供应系统中的应用。

  节能减排,是当下最热的话题之一。据调查,建筑能耗因大约占到全社会能耗40%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逾两成,而目前在我国既有的约430亿平方米的建筑中,仅有4%的建筑采用了先进的能源效率改进措施。

  近日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目标。为此,广东提出,将建立全国领先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和指标体系,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城市降温”行动。

  按照要求,2014年起,全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学校、医院、博物院、体育馆等建筑物和其他公益性建筑项目,以及广州、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推进全省旧社区低碳生态化改造;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创建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等。

  此外,广东在完善财政激励政策、用电指标定额,容积率奖励和土地出让等方面进行创新型政策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