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建设低碳城市
大部分中小企业对低碳建设有积极性,但了解并不深入,过半受访企业对碳交易不了解。比起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边际成本低、空间大,但大部分中小企业属于“有想法没能力”,建议政府更多地给中小企业“发票子、戴帽子”:一方面适当加大补贴、资金扶持、融资渠道建设等力度,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民间团体、第三方机构等评选,对企业节能减碳从精神上正向支持,唤起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据了解,广东省的中小企业数量占了全省企业的七八成,中小企业面广量多,尽管单个企业排放量低,但整体排放量也庞大。中小企业的绿色化改造和低碳建设对促进广东低碳试点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2010年9月以来,广东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分别以江门市、肇庆市大旺产业园区为个案,组织开展了两期“中小企业参与低碳建设理论和实践探索”研究。
该项目调研发现,参与调查的广东中小型企业对低碳建设有基本了解,但不深入。有81%的受访企业表示了解节能减排,对ISO质量体系、清洁生产等基本概念,有85%和82%的企业表示了解,有74%和26%的企业表示对低碳建设很有积极性和愿意尝试。
但对于碳审计、碳交易等具体领域,了解比例均不到一半,有52%的企业对此表示不了解。对低碳相关政策上,企业了解最多的是专项补贴,占44.4%,其余政策的了解度均不到15%。
资金和技术成减碳主要制约,中小企业参与低碳建设本身制约因素主要是成本问题。从外在环境来看,主要制约因素有:国内整体技术水平以及制度环境。该项目调研发现,在低碳建设上,52.6%的受访中小企业表示“缺乏技术”;50%的企业表示“没有激励和补偿措施,缺乏动力”以及“缺乏资金”;31.6%的企业表示缺乏“人才和知识”。当中,企业获取低碳知识重要渠道,为政府部门、网络、报刊和电视。广东的中小企业大多数缺乏专人负责节能,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在节能补贴方面,政府更倾向于支持能够实现较大节能量的大型项目,中小企业节能缺少资金抵押,难以从银行融资。
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方式实现节能减排,两种方式企业均无需现今投入节能设备和技术。前者成本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共同分享企业的节能效益;后者则是由企业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生产的电力、蒸汽等能源。上述两种方式实施节能项目所实现的减碳量,还可开发成碳资产,通过自愿碳减排量交易机制出售给重点能耗企业。
上一篇:如何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绿色照明
下一篇:完善利好政策 推动节能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