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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中做出的最大减少全球变暖预期的气候承诺。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工作,“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被突出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易纲行长表示要通过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快绿色金融市场建设,包括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激励机制、产品设计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包括我国在内,德国、英国、日本、智利和巴西等众多国家竞相公布碳中和目标时间表,世界各国在致力于恢复经济的同时,也将绿色低碳、建设可持续社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潮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一是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越来越频繁,通过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我国参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和绿色金融的讨论越来越多,随着合作共识的加强,各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潜力也不断拓展。如在促进各国环境信息披露,推动国际绿色标准趋同等方面加强合作,助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二是便于交流学习发达国家绿色金融的主要做法。以美国、德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在立法、财政政策和市场建设、绿色税收优惠等方面都有许多值得我国学习的地方。

 

从国内来看,绿色低碳转型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与消费国,整体能源体系中传统石化能源占比高,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刻不容缓。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同年9月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在我国的倡议下把绿色金融加入了G20议程,提出了支持绿色金融的七项措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从国家治理角度明确提出纵深推进绿色金融的战略部署,金融监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陆续出台专项配套政策,在浙江、广东、新疆等5个省(自治区)选取8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经济发展方面已经展示出巨大潜力,国内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位居世界前列。截至2020年年末,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年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1350.5亿元,部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已局部推广。绿色金融政策框架日益完善,陆续推出《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绿色金融标准、统计制度、信息披露、评估认定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安排逐步完善。

 

绿色金融多途径助力目标达成

 

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还能为产业机构转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巨大推动力,切实服务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推动投融资结构绿色转型。持续加大对绿色环保项目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融资退出。一方面,对于规模较小,产能较落后,结构不合理的企业,要压缩信贷规模,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对于大型企业,如煤化工、水泥、电力、钢铁等涉煤企业,要通过信贷支持企业资源重组和技术升级项目,推动企业优化升级。

 

 

二是促进企业建立环境信用评价指标。绿色投融资导向可以倒逼涉煤高污染行业企业加快建立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从产业政策符合性、生产设施环保审批、生产技术先进性、厂区环境敏感程度、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环境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管理披露,从而获得信贷支持。

  

 

 

三是加快产品与服务体系创新。随着绿色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将拓展排污权、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林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环境治理、绿色交通、节水节能、高端高新产业。

  

四是有助于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作用,通过绿色金融监管政策、强制披露、绿色评价、行业自律、产品创新等,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倾斜,助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推动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通过交易合理定价。

  

 

 

五是助推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的出台,经济结构绿色转型的步伐越来越快,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也逐步提高,绿色金融将推动碳捕获与埋存、碳收集与储存等技术不断突破,加快低碳前沿技术的研究,完善绿色低碳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实现碳中和提供坚实技术支持。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重点聚焦气候变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三大领域,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同时,做好绿色金融统计、评估和监督等工作体系,推动实现绿色金融标准“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争取早日完成《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目录》。

  

 

 

二是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监管。做好金融业实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披露的前期准备,强化绿色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与发行规定,推进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降低气候和环境信息搜寻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各类绿色产品的统一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是构建政策激励约束体系。从货币、财政和监管层面加强对绿色投资的激励,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专属绿色中长期流动性支持,增加商业银行对碳减排项目的贷款投放能力,科学设置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放宽对绿色贷款的资本要求等;鼓励金融对绿色建筑、清洁交通、可再生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绿色化改造,减少经济对碳密集产业的依赖。

  

 

 

四是构建更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展碳期货,提高绿色金融产品二级市场流动性,促进绿色信贷证券化,提供绿色债券有利回购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为碳排放交易参与主体等提供专业化融资服务。通过将ESG投资纳入对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估等方法,以推动国内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长期投资者认可绿色投资的价值回报。

  

 

 

五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通过G20、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以及中欧、中英和中法等多边双边平台,促进中国与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的联动,进一步对外开放投融资市场,实现绿色金融市场在架构分类、金融和监管激励措施以及绿色产品规格等方面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