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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科宇杰盘点:关于云南省2017年上半年电改政策汇总

  一、云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2017年1月18日,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方案有效期内,于2018年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全省售电企业50家左右,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区域性售电公司5-8家。

  在方案中我们看到,云南电力市场中的可以和不可以: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可以自主双边交易,也可以通过交易机构集中交易。同一配电区域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同一售电公司可在省内多个配电区域内售电。

  不可以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

  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得跨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

 

  二、《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印发

  方案适用于云南省内所有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企业及售电企业。省外及境外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在具备条件时,按照本方案参与交易。方案分为四个部分:交易主体、市场交易、结算、其他事项。

 

  三、《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印发

  3月6日,在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电力系统运行实际,进一步完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印发。方案适用于云南省内所有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企业及售电企业。省外及境外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在具备条件时,按照本方案参与交易。方案分为四个部分:交易主体、市场交易、结算、其他事项。

 

  四、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2月20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意见的函。3月13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修改,形成了《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五、关于2017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云南电力市场遵循“省内需求优先、外送消纳次之”的总体原则开展交易,现阶段电力市场化交易分为中长期交易和短期交易。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