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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从资金补贴和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升级改造

  近日,四川省“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对接会在成都召开。各市(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相关负责人,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和省内锅炉生产企业、节能服务机构及电力、天然气供应企业约300人参加本次会议。

 

  今年,四川省有2414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需要进行淘汰和升级改造。截至7月底,已经完成50%左右,《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为支持燃煤锅炉“煤改电”升级改造,四川省从资金补贴和电价政策两方面给予支持。省、市两级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燃煤锅炉、燃煤窖炉电能替代项目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贴。省能源局对单合容量1-10蒸吨锅炉窑炉实施电能替代的,2017年每蒸吨补助3万元,2018年每蒸吨补助2万元,补贴总金额达3000余万元。电价政策方面,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电价将享受低至0.105元/千瓦时的红利,并免除企业基本电费,节省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此外,由四川省经信委牵头,省能源局积极配合,还将以市场化为手段设立交易规则,允许燃煤锅炉电改企业进入交易市场,自由购电,并免除经营附加费用。

来源: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