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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大环保政策

  2016年一定可以称得上是环保政策的爆发年,这一年中,土十条、新版危废名录、排污权改革、环保税等各大领域层面的立法工作顺利推进,收获颇丰。把脉动态,对环保产业及企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中科宇杰带您梳理今年影响深远的10大重要法律法规。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根据“土十条”,我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将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土十条”还对土壤安全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重度污染的土壤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这一计划的发布可以说是这个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事件。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6月12日,环保部网站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这是《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6月21日,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7月8日,工信部、***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7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

  8月29日,由***、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共同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初次审议,草案提出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6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求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措施。还就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要求。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

  9月29日,***、环保部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旨在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11月6日,住建部、国家***、国土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垃圾焚烧项目用地要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严禁擅自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